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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有人让我说说中国播客的前途,我的观点是,博客的发言权会越来越高,其中的意见领袖更可能引导舆论,但并不看好播客。原因主要有:


1、播客参与难度远高于博客,即使这样个人制作的视频文件很难得到播出质量,也就很难从中增值;


2、与文字内容先比,视频文件盗版更容易被确认,并成为被告;


3、我国对视频文件的管理远超过文章管理,而从技术角度看,多媒体搜索在全球都还是瓶颈,视频文件的监看成本远高于博客文章的管理。


 


近期,三大视频分享网站优酷、土豆、酷六在快速发展后,都积极转型网络媒体,古永锵、李善友又将视频分享的竞争延伸到了网络视频媒体。其内容更是大量导入了各地电视台的节目,与电影、电视剧版权方合作,或者经过炒作考验,已经从草根播客变身为资深影视制作人的网络视频“专家”。尤其是前两者,近期崛起的网络视频“专家”在通过国家有关电视节目制作审查方面经验仍有明显的不足,或者已经登堂入室,开始电视剧、电影的拍摄了。


 


关注视频媒体的并不只是视频分享网站。至少还有:


1、传统电视台频道的网络版。例如央视。有些地方电视台,甚至通过网络传播,以从侧面与上星的电视台竞争;


2、综合门户网站的视频内容。综合门户在文字新闻(含图片新闻)传播方面的经验,肯定会向视频内容转移;


3、基于P2P技术的网站。其也采用与电视台、电影、电视剧等合作的方式,最大优势是低播放播放。


其中最大的竞争,也是最直接的竞争来自基于P2P技术的网站与从视频网站转移来的,。但两者的运作模式有很大的不同。


简单对比如下:


 
















 基于P2P技术的网站


 基于媒体概念的视频网站

 在既有内容的传播成本占优。  虽然采用CDN技术,可降低传播成本,但仍需负担较大的带宽和服务器成本。
 对内容的组织能力较差,主要是对现有内容完成的分类。  投入较大人力,对内容进行分析,尤其是将内容分割、组合为足够小的片段,并组合为不同的栏目或频道,以具备媒体特点。
 除为电视台等提供技术服务外,主要内容收入来自简单的片头、片尾广告。  通过对内容的重新组合实现增值,可对内容、观众、广告主(或赞助商等合作伙伴)深度商业智能(BI)分析,并聚类,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

 


从目前看,基于媒体概念的视频网站成本较高,更易于发现新的盈利点和实现业务创新,更易于获得较高的收入,而基于P2P技术的网站成本更低,更灵活。


而从长久看,技术和媒体概念会逐渐走向融合,每一个网站都必须采用更好的技术(包括视频文件传送、内容整合、用户分析等),也必须更多进行技术创新,以真正成为基于互联网视频文件的媒体。当然,如果仅作为技术方,提供现有内容的传送服务,可能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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