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TW首页| 同事录|业界社区

一个网友,将刘韧被抓的消息和连接拷贝到了我的博客中,好像是在提醒我。

近来两个案件值得关注:

  • 刘韧及其两名手下曾编写负面文章诋毁 “奇虎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而后又以删除文章为名,向该软件所属公司索要23万元,已被检察院批准警方逮捕,一个月之后将起诉。
  • 北京首放法人代表汪建中,由于在去年牛市期间公开荐股操纵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25亿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25亿元。证监会对其采取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措施,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共同特点,都是通过制造信息,并通过这些信息形成影响,进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制造者,而且可以低成本通过游离于管制之外传播(从蛆虫柑橘谈起——迎接p2p媒体时代),互联网上的博客聚合、搜索进一步促进了这种传播。这也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也有了一些网络口碑公司或公关公司。

窗户开了,进来蚊子、苍蝇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因为有这种可能,就不打开窗户。有了互联网,就有了通过互联网诈骗的人,但不能就此否定互联网,也不能因为百度有竞价排名,就不用搜索引擎。有了支付宝这样的电子支付,就有了通过电子支付手段实现信用卡套现的可能,同样不能简单停止相关功能,因为消费者可以就此获得更多便利,其就有存在价值。

博客评论也一样。博客已经成为重要的表达民意的工具,其作用也得到了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甚至有市长、公安局长专门开博来与网民交流。这正是互联网、博客价值的一个体现。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违法行为,博客中也有“带头大哥777”这样的人,就改变其价值,百花齐放的博客评论在今后数年仍将是重要的舆论平台。

不过,对于博文作者来说,其写作也有一些基本规范:

1、基本要求,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任何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也很难避免法律法规的处罚,只是可能时间未到。

2、时刻谨记,博文不是你自己看的,可能被以各种形式转载、曲解。

3、价值公正,这是存在的前提,简单谩骂,无依据、无价值的评论,被传播的可能性极小,反倒可能被利用。

4、基于事实,就事论事。

5、不人云亦云。

6、除非对行业发展有利的内容外,尽可能避免商业性写作,尤其是参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唇枪舌战”。

7、待补充。

 

相关:无意中发现了我2005-08-26写的一篇驳《刘韧:频道已经被吃光了》的文章,《频道模式的转变》。现在频道还活得挺好,可见我说的还是有一点道理的。


上一篇: 论文格式条款被认可,数字图书馆版权仍迷雾重重
下一篇:挖挖中国移动深度定制终端战略

评论

Good.Be the first to comment on this entry.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