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记者给我打电话问关于联通固网限制的问题。按其说法,文件规定,联通只能在北方十省和成都、重庆发展固网业务。
今天一看原来是重组宣布完成时的文件——工信部电管函[2009]8号《关于做好发放3G牌照后续工作的通知》,撰写文件者希望将三大运营商所获得的全业务牌照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结果是让人看不明白了,而且在简单合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纰漏——这有点像运营商的资费规则。
实际该文件下发的意义更多是规范3G业务。其值得关注的内容有:
1.中国移动可以开展利用TD-SCDMA的宽带接入等固定业务(一个“等”字为固定电话、信息终端等全面放开了)及固定与移动融合业务。
2. 3.5GHz无线接入及26GHz无线接入服务,中国移动集团需授权中国铁通集团经营,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上市公司都可经营。尤其值得关注3.5GHz。印象中,3.5GHz频段通过招标获得,原六大运营商都有斩获,现在中国移动集团不能直接经营,中国移动更不能参与。这很可能是担心中国移动分心,为TD-SCDMA保驾护航。
3. 固网业务直接授权给中国铁通集团,而不是经过中国移动集团,其目的是限制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移动上市公司直接从事固网业务(实际作用有限,有TD固网,而且很难限制中国移动集团内业务合作)。
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通通信有限公司同时出现,工信部直接授权中国铁通,或透过集团公司授权上市公司,使表述变得复杂化。
5. 此文下发时,运营商的业务牌照并未成定论,仍可以申请其他,尤其关于集团公司授权上市公司部分,随时都可能由于资产变动加以调整。文件下发后第二天,元月八日,中国联通即发布公告,拟向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收购其目前分别拥有的固网业务、北方一级干线传输资产等相关电信资产和从事相关电信服务业务的三家子公司股权。注意到此时,网通集团仍存在,还未正式注销。换句话说,工信部《关于做好发放3G牌照后续工作的通知》下发时,网通集团还未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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