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官方网站中广网消息《厦门百万车主信息遭贩卖车管所否认信息泄露》,其中有这样一个例子:
今年年初,家住厦门的林先生买了一辆新车,在朋友还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却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他就说什么我有个1万块的退税单子,还说是车管所的人。”
然而,让林先生气愤的不是“汽车退税”骗局,而是他的车子型号、行驶证号码、手机号,甚至连家庭住址对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买车还不到一星期,他就知道我这么多信息,太莫名其妙了。”
我去年写过《手机实名制与泄露个人信息无直接关系》,这也是我一贯的观点。不过越来越多的消息表明,在一个没有诚信体系支撑的环境下,实施实名制潜藏了不少危险。在《手机实名制、信息化与信息泄露》中,我已经举了我自己的一个例子。类似这样的例子,朋友们一定还可以举不少类似的例子。
我最近做过一个小实验,在一个用户信息登记的领域,我故意写错了名字,而写对了手机号(也是我不常用的一个手机号),被我猜中了,几天后,有人打电话过来找我登记的那个匿名。这一次我找到了信息泄露的点。不过我还不能确定,到底是负责登记信息的那个人,还是负责将信息录入系统的那个人,或者管理信息系统的那个人,还是其他可以用搜索功能找到该信息的人,总之,肯定是某个环节泄露的。不过,我是没有能力查出到底是哪个环节泄露的?因此,肯定也不会有人受到惩罚。
武汉经适房6连号26日再审,11名被告当庭认罪。两个临时工策划了摇号过程中73个房号作假,而且“简单地做到了这三件事,(1)提前将作弊软件装入电脑,(2)在摇号当天,用U盘将作弊人员信息输入作弊程序的数据库,(3)在公证人员的眼皮地底下启动了作弊程序。”。而其被发现,是因为出现了概率极低的“六连号”引起质疑。不论是否真假,我都相信,这两个临时工完全可以把一大批武汉市的住房信息出卖,更安全地获利。
在这样的信息管理环境下,实名制、信息化为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提供了便利,事实上也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我不反对实名制,更不反对信息化,但请在实施实名制、信息化产品应用前,先制定规范信息保密制度和保密流程,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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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一个关于实名制的观点:《不要对实名制寄予太多的奢望》,“实名制就像门锁,防君子不防小人。”这篇博文中还举了多个实名制无效的例子。
2010年01月29日:诚信危机原罪不在互联网
2009年06月08日:警惕头疼医脚现象
谁又知道是为什么。唉,现在这些信息能不填还是不要填了。
tiger —— 2010-03-28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