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发表过这样的看法,我很赞赏方舟子(打伪科学)、王海(打假)、郝劲松(维权)、李强(打黄)等人的勇气,这样的人多一些,社会会更和谐,更健康。我没有他们的勇气和执着精神。
但雇人袭击他的肖传国被抓,方舟子却依然不舍,不仅公开发表态度希望重判肖传国,而且将相关人等一并列为敌人,大有一股“支持敌人者必是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角斗士精神。试看其几条微博:
10月3日 15:14:肖传国等人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移交石景山区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作为受害人我表达两个看法:一、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二、肖没有任何悔过表现,仅从公布的视频即可知道他多处做虚假供述;其亲友则在搞声援肖传国的活动,继续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将肖传国打扮成受害者。
10月3日 15:37:美国印第安州高级法院判决,担保人Bart Dewald因为雇凶阴谋重伤另一担保人和副检察官,虽然未实施,也因犯有两起阴谋重伤罪(conspiring to commit aggravated battery)被判入狱30年。http://sinaurl.cn/h4V2Qr(这是为上面的说法找佐证。)
10月2日 21:16:吴国盛、刘华杰主持的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公器私用,其网站首页最显著位置显示的6篇文章,竟有5篇是挺肖传国的:动力学计算证明方舟子不可能被锤子砸到、国际学术同仁声援肖传国医生的公开信、光明网推荐《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剥方舟子的壳”、肖传国的故事、《肖传国 : 我人生的珠穆朗玛》
9月29日 17:04:北师大哲学系教授田松在《新京报》上发文要捍卫肖传国的人权,乘机推销亦明的谣言文集。这本是其言论自由,但是田教授是肖传国的同伙,去年12月肖在清华做的著名的“报仇”演讲就是他联系的,而且田教授多年来一直在网上和媒体上谩骂、攻击我,装什么中立的“第三只眼”?
9月29日 14:10:肖传国在上海的朋友、亚洲环宇医学编译公司(替人写英文论文的公司)员工陈廷超博士在肖被抓获后曾扬言要杀掉我,今天又造谣说我化名“磁人”侮辱肖的妻子,并以此为由恐吓我的家人。
9月29日 17:24:肖传国支持者先是说我和警方制造假案迫害肖,肖认罪后又改口说我对肖长期的“精神迫害”逼他犯法。5年来针对肖的造假我总共就写过3篇文章,我干的事多得很,哪能像陈廷超、廖俊林(寻正)、亦明、刘实、刘华杰、田松这些“方学家”多年如一日不断地攻击我。不做亏心事,怕什么“精神迫害”。
10月1日 18:29:刚刚查了一下,原来光明网经济新闻编辑部副总监沈阳早在今年7月份就已经被我放进黑名单了,大概是因为在这里骂街或炸版。他现在利用职权在光明网搞了个力挺肖传国的专题,并推销亦明的谣言集,算是公报私仇吧。
雇凶袭击者肖传国被抓后,方意气风发,向一切意见不一致者发炮(博友马钰璐说我这个说法“不够严谨”,“扣帽子”,我接批评)。似乎他代表的就是真理,反对的就是谬论。这是典型的二元论,其实科学最忌讳这种“非全对即全错”的论调,绝大多数时候,全对和全错观点都有问题。而方舟子仅在以上几篇微博中,就派发了“谣言文集”、“同伙”、“黑名单”等帽子,列出了数名“方学家”的名单。而且方舟子早就有了媒体黑名单。将媒体逐渐分为两类“支持者”和“黑名单”。
我支持有关执法机构按中国的法律规定,公正审判肖传国等人,并秉公执法。该判三、五十年就判三、五十年,该判两、三年就判两三年(这里只举两个极端)。在中国法律方面,方舟子不是行家,也没必要指手画脚。
就事论事,锁定目标,直指要害,才可能最大限度的取得局部战争的胜利。而不断扩大敌人的范围,很可能会导致攻击力下降。请方舟子及其粉丝们看看被其列入“黑名单”的沈阳的观点:
方舟子为什么不讲我在光明网也公器私用呢?他的个人网站算不算“公(益)”,攻击了1000多人,包括去世多位中国科学界几个学科创始人、包括中华民族遗产中医,他能反省自己吗?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与关键。对人马列对自马虎,这个问题就是是非判断的无准则。
另外,在曝光个案的同时,也请方舟子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推进中国科技界、教育界及社会体制的和谐发展。也希望那些被方舟子点名道姓批判者,以科学的态度,该承认问题就承认问题,该抗辩的就抗辩。科技界、教育界也应该对方舟子的看法表态,该支持的支持,该抗辩的抗辩,不表态,没有明确支持,没有强有力的抗辩,这是我国科技界、教育界的悲哀。更是社会管理体制出现了明显的“病兆”(或“病炤”)。很多人支持方舟子打假,网友水田三千说得好:
其实方舟子打的假很大一部分是基本的欺骗问题,还没到学术争论的层面——这样的问题还导致大量知名人士或专家替造假者辩护,这才是全社会最大的悲哀。
这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警醒,否则别说十年,即使一百年,我国本土(不含港澳台)仍不可能出现诺贝尔奖获得者)。
欢迎批评指正,肯定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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