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遭遇网络诈骗后的“三难”》,“《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3)》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23.4%的网民损失在100元至300元之间;有13.4%的网民金钱损失在600元以上。网络诈骗成主要侵害方式。”,遭遇网络诈骗后,有三难:㈠立案难:受害者分散、每一笔诈骗金额不大的案件,公安立案十分为难;㈡侦查难:受害者往往只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或者QQ号,对破案帮助不大;㈢索赔难:应该规定互联网平台的连带责任,尽快落实、完善网络审查制度。
●金额小,所以难立案,尽管受骗人数量大,也难立案;
●单一案例,诈骗分子骗了就跑,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网站作废,线索就断了;
●诈骗信息是网络平台提供的,平台服务商难定罪,骗子跑了,所以索赔难。
专家们煞有其事地要追究平台的责任,好像平台承担无限责任,就没有网络诈骗了,没成想,第二条中提供的案例就是骗子网站在境外,即使国内法律明确“平台有责任”,专家们是否会建议警方到境外执法去?
我曾多次呼吁,应对新型的网络诈骗,执法手段必须与时俱进,简单的“事前拦阻、事后追踪”已远远不够,而是应该利用大数据手段,发现作案线索和规律,追击罪犯,发现并堵住流程漏洞,减少被骗子利用机会。具体说:
1、每个案子都小,单一案例骗了就跑,但骗子就不可能只骗一起,而是规模诈骗,靠规模致胜。例如目前发现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几乎都是团伙作案,虽然每个电话号码只发几百条短信,但总共要发数万条,虽然每个号码的试用期很短,但肯定会启用新的号码,而在短时间内,诈骗的方式,甚至诈骗短信的内容很少改变。例如新浪博客八周年,腾讯QQ14周年,微博三周年,骗子所发的中奖信息都很类似,都是X万X奖金 笔记本电脑一台,虽然钱数不同,比例本电脑的牌照有苹果、三星、索尼、联想等,诈骗信息中的网址不同,但诈骗信息内容是很接近的,如根据举报或拦截的信息,辅以大数据分析,加上地方警力的配合,锁定并抓获大部分罪犯并不难。而且由于标的大幅提高,为严惩罪犯提供了条件。
2、网络诈骗大都是远程作案,而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隔几天变换一个诈骗城市,各地警方接到的举报有限,且缺乏前后关联,但集聚类似举报,就可能发现诈骗规律,进而提前设伏,抓住罪犯。
3、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根据警方要求,将单一的线索向警方提供,信息滞后且零散,难作为破案线索。而实名的银行卡都不能有效制止罪犯的话,作为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互联网公司,在应对扁平化的/点对点为主的诈骗时,更难发现问题(就和高速路警察很难知道哪辆车上有毒品一样)。而作为全国性的平台服务提供商,随时应答全国各地警方的每一个信息需求,也不现实。而成立专门的网络警察队伍,并建立全国网络警察联动体系,明确网络平台服务的规范和与警方之间的接口,完全有可能做到,在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的配合下,短时间内锁定罪犯。
附:警方提示(摘自《遭遇网络诈骗后的“三难”》):
1.在QQ等聊天工具上涉及钱物时,须电话确认。
2.网购、网银交易,要核实是否为官方电话和官方网站,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不轻信对方发来的网址。
3.中奖、参加节目收取中介费的,一定要到对方官方网站或者拨打指定电话查询。
4.将对方发来的商铺ID号输入淘宝网查询,如发现已有别的商铺,则该网站为假。
5.银行系统升级,不会发短信给个人;银行工作人员不会向客户索要短信验证码;无需客户配合模拟转账交易。
6.高回报、高返利理财网站的ICP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不全者,一般为假。
7.不要和不熟悉的网友发生金钱往来;注意保留证据,发现问题果断报案。
8.网络游戏官方网站不会在个人信件中通知用户;游戏管理员不会向玩家索取任何私人信息;不会向玩家征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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