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篇文章中写道,“49%的股份,3COM花了1.6亿美元,3年后花8.82亿美元”,由此计算出平均每年溢价77%。
事实上,77%并不是真正的溢价结果。
因为合资本身就是双方各种资源和交易目的之间的比拼。造成此溢价的最大原因不是资产增值,而是两次交易时双方交易目的的不同。也就是说,这两个49%包含的无形资源并不一样。
除三年间的资产溢价外,
前49%股份,除1.6亿美元外,还包含3COM对华为诉思科的支持,也正因为这样,华为能够让3COM以低廉得不能再低廉的投入,获得华为3COM 49%的股权,而且还可以在两年内增加到51%,成为大股东。实际上,这时候就华为就把主动权交到了3COM手中。
而后49%股份股份交易时,华为已经走出了官司困境,而3COM对华为3COM的依赖性已经到了不惜代价不容有任何闪失的地步。也就是说,在 8.82亿美元中,包含了3COM对H3C资源的志在必得的决心(事实上,公布交易协议达成后第一交易日,3COM股票下跌10%,相信是由于股东认为收购价格超过预期的原因)。
商业谈判大都不是简单的“买”与“卖”之间的关系,而是包含了大量潜在的涉及各种相关资源的内幕交易和各谈判方当时所处的环境在内。
在我们个人生活中也一样。如果你在自由市场过早得对一件商品表露出了购买的强烈愿望,而且被销售小贩发现,那你就等着被宰吧。如果你正在求人办事,让你花几百块钱买个没用的石头回去,让你吧价值一万的传家宝500卖出去,你干不干?
正因为如此,“买”、“卖”时必须妥善处理好相关因素。如果中国移动、中海油走向国际市场,对某个标的志在必得,肯定会成为冤大头,幸好它们看到了这一点。而长虹如果能把握住进入进入美国市场的底线,也不至于被人宰。
浏览数: 次 归类于: 未分类 — 付亮 @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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