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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费者协会提出“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手机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的“一个降低、四个取消”后,8月28日上午,消协的做法又上了一个台阶,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中消协、北京市消协共同主办的“推动电信资费改革论坛”在京召开,专家们呼吁进行实质性的价格听证来帮助电信资费合理调整。相信该会议并不会对推动资费下调有明显效果。


首先,电信资费并不是象水、暖、电、气等的完全垄断市场,听证并不是很适合。


其次,听证方式并不适合象电信资费那样处于不断下调产品的价格,这样会降低运营商价格下调的积极性,并且由于增加了不确定性,不利于运营商第一时间对新资费进行宣传推广,以抢得市场先机。


第三,参加听证会的专家,不可能计算出电信资费的合理成本和利润。其他人可能性更不大。


与听证相比,目前实施的对部分电信资费的“上限管制、运营商自由定价、管理机关备案”效果更好。但这要求,有关管理部门不断下调资费上限,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做到。事实上,目前许多资费的上限已经远远高于运营商实际价格,意义已经不大。


今天,我接受了韩国媒体《JoongAng Daily》记者就电信资费的采访。与中国类似,韩国运营商目前也是两位数的盈利,并且被消费者要求降低资费。看来电信资费高怨言大,不仅存在于我们国家。


附:我对“一个降低 四个取消”的观点


降低资费标准:运营商本来就在降,现在需要有关部门降低资费上限(不知道信产部制定上限时能不能听证?注意其对象是听证对象不是经营者-电信运营商,而是管理机关-信产部及各地的通信管理局)。


取消手机月租费:目前多数月租已经包含在套餐中,其每单位的费用大多已经低于该业务的资费,或已经采用“最低消费额”取代了手机月租费。


取消双向收费:目前已经在实施中,但完全取消还许带固网获得移动牌照。


取消各种套餐:套餐是对消费者和运营商都合理的方式,应该大力推广而不是取消。但套餐需要制定合理科学,参见《合理电信资费应具备的几个条件》 。


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漫游费降低是必然趋势,但并不适合取消,如果取消固网运营商将立刻亏损。目前漫游费高的原因是被叫高资费,见《从北京移动资费看漫游费究竟高在哪里》。另在电信本地通话费降低后,漫游基本费也应该下调,或采取本地话费(可为套餐内分钟数)+漫游功能费方式,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城市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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