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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被暴打,舆论从支持到了反对,尤其是在微博微信这样的自媒体空间,女司机被质疑占比非常明显。

先转一个图,这个基本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还原。
变道被暴打女司机的舆情应对失误 按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 1》《今日关注:行车记录仪里的真相?》中白岩松的说法,“女司机是犯了两次错误,男司机当然也是犯了两次错误(视频地址:http://news.cntv.cn/2015/05/05/VIDE1430839256646450.shtml ,从结果看,男司机的错更大一些。但出现了一边倒的舆论。甚至部分权威媒体希望通过发布表面中立,实际倾向于支持女司机的评论以纠偏,效果也不明显。

一个事件三天内几次发酵,有警方逐渐放料的原因,有媒体传播、大V炒作的原因,但根本的还在当事人本身。相比之下,打人男司机和变道女司机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可能是无意识的),结果是,男司机承认了错误,将舆情焦点消除,而女司机及其父亲认为①占了理,②态度强硬,③通过公开说要起诉的做法,将人肉搜索的第三方也推向了对立面,且④不承认变道有问题。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把自己孤立起来,导致舆情反转。
在舆情工作中,有大量这样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被动的。遇到舆情的基本应对策略应该是:
①认错,最好尽早把所有能承认的错误都承认;
②示好,坚决痛打对手,最好结果是两败俱伤;
③伸张,保守伸张赔偿、处罚对方的基本权益;
④示弱,舆情大多时候会走向同情弱者那一方;
⑤见好就收,减少曝光,舆情热点自然会转移。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2015年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5年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布置了两个方面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15年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考核的两条“红线”:
一是严控电信用户申诉率,考核指标为电信用户申诉率每季度不高于20人次/百万用户,全年不高于70人次/百万用户;
二是严厉打击不明扣费,考核指标为电信用户涉及相关问题争议的申诉率年度不高于6人次/百万用户,对“恶意扣费”零容忍。
查了一下2014年4季度的指标:
用户申诉率难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
第一条应该能够完成,而第二条“电信用户涉及相关问题争议的申诉率年度不高于6人次/百万用户”,对三大运营商来说都是一个挑战。而挑战的关键是申诉量指的是什么:1、只要投诉就算;2、有效的完整投诉就算;3、有效地投诉且判定确实为运营商问题。从表中看,很可能是第二种情况,这其中就很可能包含这种情况,虽然不是运营问题,但用户提起了投诉。
例如,一个人投诉套餐月底清零,这算不算有效投诉?
再例如,另一个人手机忽然在短时间内消费了数百兆流量,用户却坚称他没下载东西,这如何判定是否是运营商的问题?
多地运营商员工都有反映,为了减少投诉量,降低投诉率,他们做了妥协,减免了部分话费,甚至在个别地方,有人发现了这个规律,时不时就“恶意投诉”,把投诉当成了一个获得外财的机会。
还有一个问题,最新数据表明,我国移动转售用户已超过500万,其中领先的一家超过了100万。但即使按这100万计算,要想做到“用户申诉率每季度不高于20人次/百万用户,全年不高于70人次/百万用户”、“电信用户涉及相关问题争议的申诉率年度不高于6人次/百万用户”,几乎不可能。难道转售商不纳入考核?
宽带也有类似问题,按@宽带发展联盟 公布的数据,2014年4季度,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网络符合度(实际网络速度与签约网速之比),平均超过了110%),而用户问题更多指向了广电或其他的网络宽带服务商。
什么时候,也给广电的宽带做一个检测,但但他们的符合度又有多少。
2015-05-04

2015年4月29日,全球人机交互解决方案的领先开发商Synaptics公司宣布,面向即将到来的万物互联时代,率先发起一场用户体验完美化的革命,加速变革人与智能设备之间的交互体验,全面引领人机交互领域的四次浪潮。Synaptics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ick
Bergman在主题为“未来,现在,已来”的媒体见面会上,详细分享了人机交互从2005年至2035年间重叠发生的四次变革浪潮:

交互:
专注于个人设备。从按键到触控屏的转变是这次变革的关键,重点是提高触控性能和扩大触控范围;同时显示质量从VGA至UHD(4K);工业设计方面则是更纤薄的曲面显示。

个性化:
专注于用户。变革的标志是密码的使用正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生物识别(用户独有的特征)。这将推动移动支付的普及,但仍需要协调银行,支付机构,商家,技术提供商等各个环节,因此需要FIDO(线上快速身份验证)联盟来制定标准。

情境识别:
专注于环境。属于早期创业阶段,目标是让设备能够了解环境情况,能够预知用户的潜在需求。这需要不同类型的传感器一起工作,增强现实感。

全方位感知:
专注于终极用户体验。这将是人机交互的前沿创新模式,它将超越智能设备本身,个人设备退居幕后,甚至消失在信息基础设施中,取而代之的是纤巧尺寸的传感器将无处不在。

Rick
Bergman表示,“万物互联是人机交互领域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基于生物特征的识别技术、基于环境的情境识别技术,基于极致体验的全方面感知技术等,将在全球市场呈现强劲的需求趋势。凭借阵容强大的生物识别知识产权、成熟的大批量制造专长,以及一流的高性能创新技术,Synaptics将一直站在人机交互变革的浪潮之巅。”
最近,华为公司发布了2015全球联接指数(GCI),预计到2025年,全球有1000亿联接,其中人-人之间的交互比例很低;55%的联接将集中在商业领域,如智能化制造生产、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等;45%的联接应用在智能家居、车联网、可穿戴设备等面向消费者的领域。

如今,每小时有300万个苹果应用被下载;微信上每分钟发送1000万条信息。但这还远远不够,万物互联时代智能设备将延展人类的感官和认知能力,甚至拥有听觉、视觉、触觉。基于此,全新使用场景将会应运而生,并重塑一切方式和关系,而排在首位的正是人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和交互方式。

通过把握移动互联领域不断增长的全新机遇,Synaptics财务再创佳绩。最新财报显示,2015财年第三季度的净收入同比增长134%,达到4.78亿美元。其中,移动产品收入同比增长177%,达到4.174亿美元,移动产品收入包括所有触控、显示驱动器,以及指纹识别产品。对此Rick
Bergman表示:“全球市场对我们丰富的产品线有着强劲需求,尤其是指纹识别、触控和显示驱动器集成(TDDI)两大解决方案。这样的业绩将不断提升Synaptics在人机交互领域的领导地位。”

强劲的业绩增长,源于Synaptics在六大市场的持续发力,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可穿戴设备、游戏设备、汽车。截至目前,凭借成功的战略收购和持续的技术创新,Synaptics在全球四大市场保持冠军位置,包括移动设备触控市场排名第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指纹识别传感器市场排名第一;笔记本电脑触控板市场排名第一;笔记本电脑指纹识别传感器市场排名第一。

真正的创新必须兼顾设备智能和最佳体验。从1972年开始,触控技术颠覆了传统键盘;最近几年,指纹识别不断取代数字密码;就在今天,情境识别开始重塑智能体验;展望未来,全方位感知即将顺势而来。Synaptics生物识别产品部营销副总裁Anthony
Gioeli认为,“未来几年,除了大家熟知的双因素认证,业界将普遍采访三因素生物识别身份验证,实现持久有效的身份验证方式。例如,将面部、声音、指纹、瞳孔四大身份因素,以独特的顺序组合任意三种因素,达到最佳安全体验。”

2015-04-24

除了微博,哪儿还能有这么高大上的讨论?

一条微博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还真到各位大佬的微博看了一下,原来这些转发的人都是真实的经过验证的账号。都是相关的手机厂商高管。原帖发出者雷军及第一、第二转发者分别来自小米、乐视、360,这三个名声在外的最具有“互联网思维”的公司。

一个大佬发新闻,数个大佬辩的辩,打得打,借机宣传的借机宣传,而且都是“零投入”,能做到这样的各种工具中,只有微博。而且这些大佬还都没必要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可能在办公室,也可能在路上,不需要用电脑,只要有一个自己公司产的手机,就可以发布,可以互动,只有互动的语音足够吸引眼球,就有粉丝去评论、转发。而且还可以顺便在工具栏给自己公司的手机做一个广告。

将微博与一些其他工具比,就会发现其优势。与门户新闻比,谁都可以发布,与博客比,不需要那么长的篇幅,与微信公号比,更公开更透明。

现在问题来了,究竟哪个大佬的表态是真的,谁的更权威,谁在狡辩,为什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就能有多个“官方”版本。

2015-04-22
今天华为分析师大会上,华为轮值CEO徐直军首次了发布服务产业战略。服务成为华为帮助客户和伙伴应对未来挑战和转型及华为自身持续增长的关键;重新定义运营商业务发展战略,从过去由产品驱动、服务支撑转为产品与服务共同驱动;企业业务坚持被集成战略,强调企业服务的宗旨是使能合作伙伴;消费者服务从产品维修服务转变为全生命周期用户体验管理。

徐直军表示,“互联网正逐渐改变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和行为,华为将其总结为ROADS,即实时(Real-time)、按需(On-demand)、全在线(All-****)、服务自助(DIY)和社交化(Social)”。这种改变的影响是面向所有行业的,所有企业都不能忽视互联网对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改变,所有企业都要采取行动转型。过去企业是“从内到外、从下到上”地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现在要求彻底转变过来,“从外到内、从上到下”决定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要真正地实现“客户驱动”的产品和服务。

在发言中,徐直军重点阐述了“互联网 ”和“ 互联网”的不同。

“互联网”是徐直军对企业市场发展趋势的核心观点,他认为物理世界仍然是信息时代的基础,没有物理世界也就不存在信息世界,没有汽车,也就不存在车联网。“互联网”是从互联网向各个行业看的,是从互联网向各个行业的渗透;“互联网”则是各个行业如何在互联网时代进行升级和转型,商业模式、营销模式、研发模式、运营模式、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等所有日常经营活动充分借鉴互联网模式,与客户、伙伴以及员工实现全在线和实时的互动。企业的IT系统因此必须从支撑系统转变为生产系统,长远看所有行业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将能够连接互联网,让所有行业“互联网化”就是华为倾力打造的全联接世界的具体表现形式。

总理报告中写入了“互联网 ”,结果“互联网 ”成了趋势,什么都往“互联网 ”上靠。更有专家长篇辩论“互联网 ”与“互联网”有什么不同。他们认为,“互联网 ”就是颠覆,就是创新,而“ 互联网”什么都不是。其实这种观点有明显的偏差。

“互联网”说的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事物都将与互联网联系起来,谁也跑不了。但这并没有说,究竟是全新的互联网公司颠覆传统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借助互联网工具实现新的飞跃。其实,这两种观点本身支持出发点不同,结果并未有太大区别,都是互联网提升并改变了传统产业。那种将两者完全对立的观点并不可取。

华为很好地阐释了“互联网 ”和“ 互联网”的不同,并希望自己抓住这次产业转型的机会,将“互联网”做成自己的生意,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继4.5G后再一次展示华为善于发现并创造自己的新的市场空间的机会,体现了华为的战略眼光。

在看到华为战略布局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希望华为能够加深对互联网创业、风投、资本运作的理解,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互联网思维,理解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促进和破坏,从而发挥在我国经济及全球电信业转型过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2015-04-21
工信部、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相继公布了2015年3月用户发展情况,虽然中国电信的数据还未对外披露,但目前的数据已表明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出现了。

1、2015年3月中国移动用户发展情况:月增移动用户460.2万,达到8.15384亿户,4G用户达到1.43078亿户,月增1969.6万户,3G用户达到2.34763亿户,月减739.4万。4个月后4G用户将超3G,一骑绝尘局面持续中,4G已成拉动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3G快速减少,留给中国联通3G的时间窗已基本关闭。

联通3G赢来的时间窗已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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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浏览数: 次 归类于: 未分类 — 付亮 @ 09:41 评论(0)

2015-04-03
电信运营商打击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难点:
1、判定无据。目前对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定义都非常含糊,缺乏清晰的界定。甚至,A认为是骚扰,B认为是有用的。手机端分类易、标记易,彻底拦截难。
2、处罚无据。实际电信运营商并未真正获得处罚授权,几年前,运营商就根据相对条款暂停用户号码的短信功能,但也出现了多次误判。而发送者一直在寻找运营商拦截规律并绕开。
3、判定滞后。尤其是针对诈骗电话、发送非法内容短信的号码,经常是等运营商找到规律,骗子换号码了,调整短信内容了。(典型“非常6 1″中奖诈骗曾多年高居举报及拦截短信诈骗榜首,骗子用了上百种方法在短信中写这个栏目名称)
4、治标不治本。短信拦截了,骚扰电话标记了,骗子换一个号码继续,甚至公安部门都总结出了多个诈骗聚集地。
以下四点运营商可做得更好:
1、加强用户实名管理。虽不能杜绝身份假冒(银行卡也做不到),但可提高诈骗成本。
2、严把端口使用规定。400号等端口,未遵守合同使用,应处罚或收回。
3、提高网络安全规范。减少伪基站、任意显号等技术漏洞,被骗子利用机会。
4、配合管理部门执法。大数据预警、犯罪行为分析,发现规律,快速联动,锁定罪犯。
2015-04-02
到某网店买了XXXX,收到东西的同时,收到了这么一个卡片。由于我家网络购物属于老婆的分工,不知道收到这样卡片的比例有多少,但印象中收到了不止一次。

五星评价,要求用户打五星,并给一个15个字以上的好评,就可以获得一个小礼物,当然多数时候还是下次购物折扣。可是这家店卖的并不是日常消费品,下一次再次去购买不知道是哪天。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这是一个用户得不到回馈的承诺(即使用户再次购买,或推荐其他朋友购买,商家也赚了更多)。不过这样的承诺,确实在用户的感觉上是加分的,增加了好感。

表面看是多赢的,但背后的一个问题,我一直在反思。从流程管理的角度讲,100%的好评其实做不到,得到100%的好评的商品虽然可能比较好,但很可能不是最好的。原因是:

1、用户的口味不同,很难有一件商品普适众家。

2、不同用户的评价标准不同,有的用户给打五星,而挑剔的用户可能只给四星或三星;调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有的人打得五星占90%以上,而另一个人却给80%以上的商品打了四星。

3、从网购角度看,影响用户感知的不仅是商家的产品及直接的服务,还可能包括快递等外部环节,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影响了整体感知。

另:追求100%的好评,很可能导致三种不好的现象:

1、部分忠实客户,可能会提一些改进建议,从长远看,这对商家发展有好处,但如果影响了打分,反倒不受商家欢迎。

2、商家为了追求100%的好评,可能不得不采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例如,花钱消差评,不消差评就骚扰用户。

3、由于差评的重要性,出现了专门靠打差评讹诈商家的行为。

以上内容,同样适用于电信运营商的投诉,实际用户投诉问题,至少包括:

1、产品问题,又可分为技术问题,需求问题等;

2、服务问题,如工作人员态度差,再如诱导用户;

3、合同规范问题,如霸王条款;

4、非运营商问题,如网络无法覆盖带来的投诉;

5、建议,而不是投诉。

如果简单划为考核指标,且据此判断服务的好坏,一定会有偏差。

KPI考核,不仅是为“直接影响员工收入”的,更是为“不断提高”服务的。

2015-04-01

更换4G后,手机月费用为什么多了?

上周发起一个调查:更换4G后,您对手机费用的感觉?结果如下:共92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39位网友(42.4%)选择“ 资费便宜了,但月费更多了”,30位网友(32.6%)选择“ 资费便宜了,月使用费变化不大”,有12位网友(13%)选择“资费贵了”,而11位网友(12%)选择了“资费便宜了,月使用费减少了”。

看来网友认为4G资费贵了的并不多,但使用4G后,新套餐下使用费明显增加的用户不少。部分网友访谈表明,资费增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虽然流量资费降低了,但使用的流量增幅更快,二是4G套餐选择减少且优惠向流量倾斜,导致原来高语音用户月费增加。

对于第一种使用流量大幅上涨的用户,如何让他们用得放心,能真心体会到更快网速、更多流量带来的生活、工作便利、更丰富多彩的手机应用,是运营商传播时应注意的。

对于后一种用户,对他们来说,语音、流量都很重要。是否可以宣传,可以在保持原有的语音包基础上,可便宜的价格补充4G流量包,让其同事享受到语音和流量的便利。

最后说一句,用户从3G升级到4G,享受到了更丰富的移动网络信息服务,略为多花一点钱,支持一下运营商的4G网络建设,是对各方都有利的。从运营商角度讲,如何尽快转型,让用户不仅在语音上,而且在流量上,也可以用得放心,将是今后一段时间业务发展的关键。

2015-03-31
新京报报道,“要发票!请联系电话……”近日,市民赵先生称,自己与朋友开玩笑,发送了一条这样的短信,随即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被屏蔽短信功能30天。运营商表示,对于包含广告、黄赌毒等敏感词汇的短信,系统会自动进行屏蔽,符合工信部的相关规定。
运营商处理办法及根据:
客服人员表示,虽然赵先生只是给朋友发送了一条垃圾短信,但“发票”等词属于敏感词汇,系统发现后会自动进行屏蔽,“不是人工手动去屏蔽。屏蔽后无法解除,只有在屏蔽25到30天左右,短信功能才会自动恢复。”
至于为什么屏蔽不提前通知,该客服人员称,这是根据工信部对垃圾短信的相关规定和电信条例等进行的,且由系统操作,不会进行提前告知。
消协专家观点: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垃圾短信侵犯公民的休息权、安宁权,据此屏蔽机主短信功能,是治理有害短信的有力做法,符合中国人大关于信息安全的决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的规定。按照法规,屏蔽短信功能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不需要事先对用户进行提醒。
邱宝昌同时表示,如果是误发和转发偶尔的一条垃圾短信,应该允许机主申诉,且应设一个纠错机制。在此情况下,或者正常交易情况下,屏蔽短信功能却未通知,造成经济损失,运营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微評:
我很佩服邱宝昌律师能把问题说得这么圆,不过不知道邱律师怎么回答这几个问题:
1、正常短信和垃圾短信,如何界定?
2、同样是垃圾短信,诈骗短信、非法短信和营销推广短信及其他短信,如何界定,处罚一致吗?
3、买卖发票行为,合法吗?违法后该如何处罚?运营商有处罚权吗?
4、运营商的垃圾短信治理规则,包括垃圾短信的拦截以及对发送机主的处罚,有标准流程和”量刑“标准吗?如何界定是否“正常的执法行为”?运营商的执法权限谁定的?
5、运营商拦截后的纠错标准又该如何定?
6、运营商或安全软件,屏蔽了某条按规则判定的“垃圾短信”,如果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除通过运营商提供的端口发送和通过“伪基站”发送的垃圾短信外,短信是典型的P2P(点对点)行为,运营商提供了管道服务,实际上并没有权力查看短信中的内容,这和高速公司收费站不知道通过的客车中是否有罪犯一样。在有限授权下,通过关键字和发送数量等条件,拦截部分短信,关闭部分号码的短信功能,其实承担了相当大的“误判”风险。而且由于诈骗短信、非法短信的发送者与运营商“斗智斗勇”,实际上也并未起到有效的遏制垃圾短信的作用。
解决垃圾短信问题的根本,还是要从内容本身着手,无论是诈骗短信还是商业推销短信,大都有详细的联系方式,或网站或电话,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更多从发送者和直接受益者着手打击。

另:总有网友说,如果这样,以他人名义发送诈骗短信,是否就可以陷害无辜的人了。我的回答是:如果执法部门连这个都查不清楚,运营商更不可能,运营商哪能知道,网站是谁的,银行账号是谁的,甚至连手机号是谁用的都不知道。
象上面这个转发卖发票短信的用户,运营商是不该关闭其短信功能,问题是由谁去查他是否卖发票,教育他不要发送这样的信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