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TW首页| 同事录|业界社区
2008-01-02


信产部官方网站2008年1月2日公布了2007年第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公告》和发改委、信产部拟举行降低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听证会,在2007年中,咨询机构终于完成了“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虽然未能像安排的那样,于2007年出台降低规定,但毕竟在最后一个工作日,给了广大消费者一个答复,虽然还是比较含糊的,因为并没有说明听证会的具体召开时间,也并没有公布听证会内容,方案也还没有公布,但毕竟走出了一步。 


在信产部网站公布的调查结果中,63.76%的参与者希望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本地通话费相同。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根据中国移动公布的数据,借助套餐,本地通话费平均每分钟已经低于0.20元(信产部的调查也基本可以证明这一点),而远非预付费业务标准资费0.80元/分钟,其他资费标准0.60元/分钟。而由此信产部原制定的上限标准是: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显然这并不是每分钟降低2角那么简单。


另本地长途资费也已经大幅度降低,例如北京几乎所有品牌都提供每分钟0.10元的长途IP资费,而漫游被叫将在漫游费基础上再收每6秒0.07分的长途费。


目前的漫游费是:


北京移动网站曾经有全球通漫游状态下资费的介绍(现在网页打不开了)。




























条件


拨叫类型


资费


漫游


主叫漫游地当地


0.6 元 / 分钟


直拨国内长途


0.6 元 / 分钟 + 国内长途资费


直拨国际长途


0.6 元 / 分钟 + 国际长途资费


拨中国移动 IP (国内、国际)


0.6 元 / 分钟 + 中国移动 IP 长途资费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当地


0.6 元 / 分钟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以外电话


0.6 元 / 分钟 + 国内长途资费


大致总结一下,目前漫游资费与本地资费对比大致如下:


本地基础话费:0.4元/分钟                              漫游基本话费:0.6元/分钟


本地被叫:免费                                                漫游被叫:0.6 / 分钟 + 0.07元/6秒


本地可通过套餐降到0.2元/分钟左右           漫游基本话费仍为 0.6元/分钟


本地套餐长途: 本地资费+0.1元/分钟左右  漫游主叫长途: 0.6 元 / 分钟 + 标准IP 长途资费0.3元/分钟


 


希望听证会能直播,能真正听取消费者的建议,


也希望听证会后能尽快出台相应的漫游费上限调整政策!


新一年来到了,能否在漫游费最多的春节前出台相关政策?


 


另,弱弱地问一句,我能作为消费者代表出席听证会吗?


 


相关:


漫游资费每分钟只降低2角,您满意吗? [原创 09/25/2007]


漫游费下降进入倒计时? [原创 12/10/2007]


手机漫游费上限下调考虑民意无实际意义  [原创 05/09/2007]


移动收购万众发威:部分用户漫游被叫免费 [原创 06/29/2007]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在IPTV、手机电视中的竞争最近倍受质疑。按广电总局的说法,在IPTV中,广电总局向信产部“单向”开放了,因为电信、网通等运营商可以与广电总局下属的IPTV牌照拥有者合作提供服务。运营商显然并不认可这种“坐地分红”的合作。


即使这样可以解释过去,在广播制式手机电视中,广电和信产部还是只有竞争,没有合作(手机电视分为点播式和广播式两种,在点播式手机电视中,移动运营商采用流媒体技术向用户提供广电内容服务),信产部还在积极寻求全国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广电总局已经开始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网络。


 


不过双方并不只是竞争,也有合作,例如2007年末的12月29日双方联合下发了,并在各自的官方网站公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随后还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2007-12-29)、《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的通知》(2007-12-29),要知道29日是元旦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这时两部委还在积极工作。


实际上信产部和广电总局之间的合作并不少,如河南广电和网通的合作,宁夏电信和广电的合作,山西移动和广电的合作等等。


 


部委之间竞争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例如07年电信网通的竞合协议)不同,主要归结到“责任、权力、利益”,当然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只要做一个简单分析,就可以发现为什么有时候双方可以合作,有的时候又不可调和。 


有不少专家学者建议广电和电信合并,事实上两个部委之间的责任、权利有很大不同,简单合并并不合理,因为两者管理内容相关性太小,如果合并的话,新部委的管理权限涉及从国家政治导向到网络管理到多个行业管理等等,职权过大了。


 


不过可以换一个角度想一下:


信产部在管理网络方面经验丰富,不过在监管内容方面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而广电总局对网络的管理也存在不少问题,网运分离效果也并不好,垄断还是垄断(参见中国电信业网运分离不可行 [原创 2007-12-27])。广电希望参与到电信基本语音业务的竞争中,电信也表示欢迎(至少电信集团总工韦乐平明确表示过欢迎,虽然它们现在正积极争取移动牌照,以应对移动替代固网的影响),但这就必须接受信产部的业务管理。


既然大家各有优劣,可能双方将管理责任置换一下,信产部只负责网络管理和行业竞争管理,而广电总局只负责内容监管,可能双方的分工更明确一点,也更容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