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转一段新闻: 【财经网讯】“最典型的例子微信,微信也是用了一个免费的方式把短信颠覆费了。腾讯把大家粘上之后,腾讯每天给你们推游戏,推广告,包括微信成为了O2O电商的入口,他一年赚的钱可能数以千亿,中国移动要请我去当老总,我就上网免费、电话免费,真正都免费。”3月28日,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在2015博鳌亚洲论坛“颠覆式创新”跨界对话上作出上述表示。
- 腾讯2014年全年,腾讯总营收789.32亿元,同比增长31%,基于通用会计准则,净利润238.1.6亿元,同比增长54%;基于非通用会计准则,净利润242.24亿元,同比增长43%。
- 中国移动全年营运收入为6414亿元,较上年增长1.8%;净利润为1093亿元,同比下降10.2%。数据业务收入为2531亿元,同比增长22.3%,占通信服务收入比重上升至43.5%,其中无线上网业务收入达到1539亿元,比上年增长42.2%。

从大概近20年前,我负责所在的企业选购交换机时,我就开始关注华为这个公司,可以说是,看着华为从固网设备商向移动网络设备供应商再向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从电信设备向企业网、终端延伸,从克隆到跟随再到成为全球通信业的领跑者之一,从仿制设备到在全球电信企业中申请专利数第一,从远远落后到标准的制定者、概念的提出者,从一个并不出众的“民营企业”到中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最完善的公司之一,从只有2、3万人到现在15万人、市场及研发分支全球分布的跨国企业。
华为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但光鲜的背后,没有人看到那只“满是伤痕”脚,为了达到这一天,华为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痛并快乐着”。每一个华为人都应该为今天的成绩骄傲,中国也应该为拥有华为这样的公司骄傲。
但是“痛并快乐着”不应该成为常态,新常态中,“痛”应该少一点,“快乐”应该更多一些。不仅要会干,还要会展示,会宣传。
例如此篇“痛并快乐着”的形象广告,非常适合运营商和企业网这样客户对企业比较理解的2B(to 商家)产品或服务,适合在专业媒体投放,适合在欧洲市场投放,容易形成共鸣,提升客户对华为文化的感知。但对华为更为庞大的消费终端用户来说,对公众媒体来说,对遇到进入屏障的北美市场来说,“痛并快乐着”的宣传,外界难与华为的产品和服务联系在一起,很难形成深刻印象。如果能配合华为终端、海思芯片等实力产品的宣传,能更好地融入全球各地的文化,展示华为领先的研发水平、卓越的管理,相信“快乐”会更多一些。
文/付亮
今天看篇文章,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刘敏日前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表示,“如在2G、3G网络升级到4G时,电信的营业场所会给你提供很便利的条件,卡很快就给你办好,你说我不想用4G,流量太快,我没有那么多流量,不需要这么大的流量,我也不想要这样的消费,我想换回2G、3G的时候,不行了,不允许,这种情况下这是典型的不公平的条款。”——不公平条款,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因此媒体用的标题都是《中消协:4G不给换2G是霸王条款》。
一时气愤,就发了以下的微博。
《中消协:4G不给换2G是霸王条款》微評:完全是胡说八道,中消协难道没有一个人懂2G/3G/4G的?难道运营商就不能给中消协上课?也没给媒体普及普及通信服务的常识?另一个问题,“手机信号弱、易掉线、网络覆盖不好等”,这是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的,哪个运营商承诺100%覆盖了?#微言传播#
这里就首先说说,4G不能换回2G不是霸王条款。
中消协的理由是“4G流量太快,不需要这么大的流量”,所以要换回2G或3G去。这根本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去年年初,大家被“4G开一晚上,房子归中移动了”一炒,再一看4G用起来,视频很流畅,流量也“哗哗”的,就有人提出要改回去。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无论哪个4G手机,都提供这样的功能,你可选择不用4G,只用2G/3G,这时候你虽然还用的是4G套餐,但实际服务是2G/3G,速度慢下来,并不需要换回2G吗?再看看资费,从2G到3G再到4G,无论套餐内资费,还是套餐外资费,单位资费都在下降,也就是说,越来越便宜了,为什么要选回去?
当然这不能完全怪中消协,也应该怪运营商和中消协及媒体等沟通的不够。
那么哪些是电信服务中的霸王条款,哪些又不是呢?
我发了这么一条微博:想写一个通信服务中哪些是霸王条款,哪些不是的问题,欢迎网友转发/评论提出问题。如果完整问题超过10个,我就写。#微言传播#
现在有效问题超过10个了。就写一篇吧。
1、网友拨云觅日:同一个运营商不能转套餐,资费不能变
运营商确实可以给一些套餐加一些限定,不让转,但这样的限定太多了,就出现了“霸王条款”。尤其是一说两年三年不变的固网宽带或移动套餐,到时,你技术都升级了,套餐内单价更便宜了,为什么还不能换,当然,由于有开始的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你不允许转向月费更低的套餐,是可以的。
2、网友熊猫军工:流量月底清零真不是霸王条款!
这个真不是,我曾在新浪微博做过访谈,运营商的流量套餐确实有很多问题,应该改进,但是当月套餐到月底清零,没什么问题,打官司也能赢。
3、网友伊贝露_:比如预算话费送话费,运营商为了绑定用户分月返还送的话费,期间换资费必须往高的改。
这个也不应算霸王条款,不过运营商要留住用户,就应该给足够高的“对价”,半年不让离网,可以少送话费,你一年不让我离网,就应该多送话费。
4、网友眾之志:合约期不能提前终止,不让转套餐
包括不让携号转网,只是因为一个运营商没有专门让利的小合约,这是霸王条款。无论什么合约,都应该允许在付出适当的对价的基础上终止。
5、网友眾之志:套餐绑定强制绑定其他业务
这具体看绑定业务,一是否用户有意愿,二运营商是否付出对价,如果都是肯定的,就不能说是“霸王条款”,否则就是。
6、网友二呆陈二呆:合约期内不能过户。又不是不用凭什么过户都不行。
合约期内有所限制,是可以的,但也应给用户选择权。大部分过户,在符合办理条件(如实名信息等)的基础下,应该允许。
7、网友老猴子先生:电信裸装宽带和宽带+手机价格一样,变相捆绑销售
延伸开就是,固网运营商电信联通在固网优势地区,优惠促销移动业务,中国移动向移动业务送固网宽带,虽然虚拟运营商和民营宽带运营商进入,这种交叉捆绑应限制。否则不是“霸王条款”,而是触犯了《反垄断法》。
8、网友威海鱼儿yuer:标准资费多年不变。联通2G的10元1M移动2G的5元1M的流量资费。固定电话的长途7分钱6秒钟都十几年了吧。移动的网内网外区别资费。
这个真的不是霸王条款,不过是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监管部门不应把电信业务定价全交给市场,而是应该有所限定,不断压低资费上限,就是一个不错的做法。
9、网友洪80046656:农村的基站坏了半个月修不好又不减免月租!!
无论固网、移动,长时间影响使用,就应该给予用户补偿。不过单个基站真不好判断。
10、网友dy快乐宝贝:预付费的业务就不应该出现欠费,允许欠费必须明确透支金额并签协议,要求计费实时性。
计费完全实时,很难做到,尤其是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国际漫游时。但预付费业务,出现欠费,额度不应太高(运营商也应该及时止损)。如果用户抛弃了某个预付费号码,小额度的欠费不应影响用户信用,且应在一定周期(确认用户不再使用)后自动抹除。
未完待续,欢迎网友继续探讨。